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被要求回家? 莆田第八中学:与家长协同教育

2017-03-23 13:42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3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近日,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称莆田第八中学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进校园,连关机的手机也不行,否则要回家30天。【留言详情】

对此,莆田第八中学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玩手机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部分学生沉迷于手机游戏和网上购物,严重影响自己的学业,同时也严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和学习。为此,学校与家长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学生签定了不带智能手机进校园的承诺书,承诺书也得到了家长的支持和确认。

“当然,为了方便家长与孩子的联系,学校还是允许学生携带非智能手机。”该负责人说,为了满足学生上网的需要,学校每天中午和每个周末都定时开放绿色网室。

该负责人表示,因近期有极个别学生违反校规使用手机,为了更好地保护全体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学校根据情况对一些认错态度差的、情节严重的学生,要求家长进行协同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自己错误后向班主任做出保证,如此处理得到了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