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2017-03-30 15:04 柳烨 来源: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莆田3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日前,市民欧先生拨打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去年经民政部门同意,他在霞林街道铁岭村自家房产处筹办养老院,但在旧房处翻建食堂时,遭到街道办的制止。对此,莆田城厢霞林街道办铁岭村包村领导林先生表示,霞林街道属于禁建区,欧先生在无审批的情况下建设食堂,属于违建行为,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止其建设。 反映: 筹办养老院,翻建食堂却遇阻 欧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自己于去年就已征得城厢区民政局的同意,在自家房产处筹办养老机构,之后打算将自家一处土木结构旧房作为供养人员的食堂。“考虑到该旧房年久失修,为了给老人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堂环境,我才决定进行翻建。”欧先生说,翻建食堂的旧房属于危房,约150平米,其拆除约100平米后,整合相邻的一块空地约50平米,计划建成单层食堂。但在食堂进行翻建时,遭到街道办的制止,部分模板和钢筋被拆除。目前,因食堂建设无法落实,养老院筹办处于停滞状态。 “我不是不愿意办理房屋翻建审批手续,因先前已向街道办反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但一直没有结果,才先行翻建。”欧先生认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扶持民办养老院,民政部门应牵头帮助其翻建食堂,同时街道办也应该予以支持。 街道办: 属禁建区,翻建或新建都无法审批 针对欧先生盼建设食堂一事,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铁岭村包村领导林先生表示,目前霞林街道属于禁建区,欧先生在无审批的情况下建设食堂,属于违建行为,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止其建设并拆除违章建筑。 “目前不论是翻建还是新建房子,街道办都无法审批。”林先生说,乡镇建房可由乡镇政府部门审批,但街道办无此权限,且因城区规划建设的需要,目前禁止任何违规建设。 民政局: 无权干涉其他部门业务内容 东南网记者从城厢区民政局了解到,目前,莆田市对于民办养老院的扶持政策主要为项目落地后的经济补贴,项目在筹建过程中所涉及的审批事项,由民政部门开具介绍信后,由当事人本人向相关部门请求审批。 “根据欧先生提供的材料,我们同意其筹办养老院,但最终落成还需等待其他部门各项审批通过,最终由民政局确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欧先生在筹建过程中涉及的事项是否符合规定,由具体部门核实,民政局无权干涉其他部门的业务内容。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