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荔城借助综合治水试验县东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升级南北洋水环境

2017-04-05 19:06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http://pt.fjsen.com/dnsp/2017040501.flv

柯金国视察西湖影院拆除工作

东南网莆田4月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实习生 周童)2017年3月,《莆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提出要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保护更加有力、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环境治理更加全面、水生态修复更加科学,进一步发挥河流综合功能,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提供支撑保障。

据了解,荔城区辖区内208条河道(含村居级河道)计497公里,已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目前,已完成区级及6个镇街工作方案,区镇两级河长办实体运作,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区级河道划界立牌以及区、镇、村三级河道名录登记等工作,逐步建立起河长牵头的共同责任机制、部门协作的联席会商机制、系统联动的检测处置机制、自上而下的督查推进机制和自下而上的逐级述职机制等五大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日前,荔城区区长、河长柯金国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详细介绍了当前荔城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整体部署。

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区积极行动,迅速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柯金国如是说。

河道清障专项行动,是莆田市全面落实河长制九大专项行动的第一战。据了解,荔城区已对辖区内南北洋延寿溪、后卓溪、东郊河、洋埕河等主河道违章涉障进行全面普查,共普查出310处。全区各镇街针对水面及沿岸垃圾、阻洪围堰、渔网等各类妨碍行洪的障碍物及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清理,着力解决河道“脏堵”问题,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据介绍,为推进河长制工作,荔城区多措并举,实现河道的综合治理。一是控源头。严格控制污染源,对辖区内拉丝加工、石材加工等五大高污染产业进行整治;结合城区片区改造,加大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进程,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或往兴化湾南岸转移,累计完成企业征迁近30家;对沿河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拆除,全区共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4900多场,面积150多万平方米,切实保护了饮用水源,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农民转型发展。二是建管网。建成荔城区污水处理厂,全区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完善污水管网,共建成污水管网175公里,将学校、工厂、医院等重点单位的管网一并接入。三是勤清淤。率先开展清水行动,全区涉河124个村居同步行动,完成河道清淤清障178公里,实现河道清淤清障全覆盖,促进了全区乡村河道水系相通、水流循环、水质改善。四是常保洁。按照“水岸协同、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路面与河面保洁纳入同一队伍负责,采取市场化运作保洁,避免“垃圾互倒”现象发生。

流域内河道清障后水流通畅

结合全省综合治水试验县

全面升级南北洋流域水环境

就下一步工作思路,柯金国表示,荔城区将按照“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将落实河长制工作与全省综合治水试验县、美丽荔城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小流域治理、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全省综合治水试验县,荔城区将筹资31多亿元,计划三年实施61个流域治理项目,重点开展“一心、两湖、三流域”水利生态整治,“一心”就是治理和修复城市绿心河道水生态环境,“两湖”就是新建、扩建玉湖和东阳湖两个蓄洪区。“三流域”就是集中治理延寿溪、后卓溪、东郊河三大流域河道。同时,全面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三大专项整治。

近期,荔城区将重点对历史遗留的沿河违章搭盖200多处进行拆除,退房于河,退地于河,不留死角,保障河道畅通,为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全区上下正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让南北洋流域水环境更好、水质更优,恢复荔林水乡、壶山兰水景观。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