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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区市检察院路口禁止绕行 违反禁令将挨罚

2017-04-07 16: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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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虽设立了禁止绕行标志牌,但仍有车辆绕行

东南网4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 实习生 陈海容)莆田城区市检察院路口,因现场路况较特殊,不少车主因此“投机取巧”,为了节省等红灯的时间,采取U形绕红灯,不但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也可能引发事故。近日,莆田交警部门在现场设置了禁止绕行标志牌,但仍有人视若无睹。据了解,目前将不会对绕行车辆进行处罚,仅以短信警告,后期均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50元扣3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荔城大道与东圳路交会的市检察院路口处,交警部门设置的“监控抓拍 禁止绕行”标志牌显而易见,禁止车辆U形绕红灯。但记者现场观察发现,仍有不少小车和二轮车等忽略标志牌,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看到十余辆小车和摩托车为避红灯绕行。

记者注意到,该处路口路况较特殊,市检察院大门旁便是一个下坡的路口,为避红灯绕行的车辆,不仅造成市检察院到市政府路段和东圳西路交通拥堵、秩序混乱,而且在绕行的过程中极易造成检察院路口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由于荔城大道沿线信号灯直行已是“绿波带”,在该路口直行的车辆并不需要等,或不需要等较长时间。

车主陈先生说,该路口车辆绕红灯现象存在已久,每次经过都要小心翼翼,因为并不清楚绕行车辆的走向,稍不注意就会碰上。

莆田交警部门表示,为了有效整治车辆避红灯绕行的现象,同时又考虑到该路口的特殊情况,市交警支队实行人性化管理,对违规绕行车辆,前期不予处罚仅以短信警告,后期均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50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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