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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莆田城厢区法院拍卖四处房产

2017-06-01 11: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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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鲤中大厦48号的房地产的公告(第二次)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10日10时至2017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鲤中大厦48号的房地产及项下应份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仙游房权证鲤字第2009242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仙国用[2009]第157506号】。其中:房屋所有权证号:仙游房权证鲤字第20092425号,建筑面积141.0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8.79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仙国用[2009]第157506号,使用权面积9.47平方米,分摊面积9.47平方米,类型出让。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含标卖标的物的套内家具及装修装饰。

起拍价为人民币640000元(不含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处置费用、税、金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6月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6月9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6月9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6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标的物瑕疵说明:

(一)本拍卖标的目前由被执行人苗某秋及其家人居住,被执行人苗某秋向本院出具承诺书壹份,承诺在上述房产拍卖成交一个月内,自愿搬离。

(二)本拍卖标的上有未经审批建造的建筑物,买受人应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使用。同时,该建筑物可能被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负担。

(三)拍卖人无本拍卖标的物的房屋钥匙,看样请联系小张,联系电话:18850945076。

(四)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当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的现状由买受人自行判断。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标的物及标的物上无审批手续建筑物的处置、装修移交等方面的纠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920395 13615988155,承办人:徐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荔办太平居委会石室路的房地产的公告(第二次)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10日10时至2017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荔办太平居委会石室路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60296号】。其中: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产权来源:1998年5月拆迁安置,其中:一层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42.97平方米,专有部分面积42.97平方米;二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218.93平方米,专有部分面积218.93平方米;另有储藏间一间建筑面积5.67平方米,专有部分面积5.67平方米。经向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分局查询,本拍卖标的下暂无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土地性质不明。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为人民币1400000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及补缴土地办证费用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8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6月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6月9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看样联系人小杨1526099996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6月9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6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瑕疵说明:

(一)经向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分局查询,本拍卖标的下暂无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土地性质不明,是否能够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如何办理请向有关部门征询,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

(二)本拍卖标的由被执行人陈某的配偶林某妹居住并占有使用,本次拍卖不含套内装修及家具。

(三)本拍卖标的在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设定抵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法释[2015]14号)第二条的规定,腾房宽限期为六个月。

(四)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当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的现状由买受人自行判断。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标的物装修、移交等方面的纠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923385 13615988155,承办人: 徐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太平居委会胜利北街83号1号楼531A室房产的公告(第二次)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10日10时至2017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太平居委会胜利北街83号1号楼531A室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C201106755号】及其项下的为被执行人柯海霞所有的登记在彭国立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11]第J05358号】,系被执行人柯海霞于2011年1月6日向彭国立(公民身份号码:35032119670213xxxx)购买的。其中: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取得方式为买卖,建筑面积32.9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分摊共有面积13.66平方米,专有部分面积19.25平方米;项下土地使用权证为莆国用[2011]第J05358号,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50年自2002年1月28日起,使用权面积4.49平方米,分摊面积4.49平方米。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为人民币182400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及补缴土地办证费用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18日至 2017年6月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6月9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6月9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6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瑕疵说明:

因本拍卖标的的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登记在彭国立名下,可能需要二次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补缴费用、税、金等均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请向有关部门征询,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923385 13615988155,承办人: 徐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2015)城执字第1892号

本院将于2017年6月26日10时至2017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居委会城门街675号房屋及其应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莆政房权证荔城区字第GC07016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02)字第C019526号】,约建成于1992年,剩余房屋经济耐用年限:25年,房屋成新率约为70%,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房屋总层数:4层,一层层高约4米,二至四层层高约3米,建筑面积:229.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0.80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住,混合结构,南北朝向,两面采光,外墙面为条砖饰面配铝合金窗,平面布局较合理,功能分区较合理,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无物业管理,不带电梯,水、电、网络、通讯等设施齐全。目前该房地产无人居住,但屋内存放有大量的生活起居物品。

起拍价为人民币900000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及补缴土地办证费用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3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2017年6月22日9时至10时安排看样,有意者可提前与本院工作人员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6月21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经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本次拍卖标的物交易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409700元。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瑕疵说明:涉案房屋内存有大量生活起居物品,交房搬迁存在一定的困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594-6920386,承办人:林晨。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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