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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江口镇政府承诺补助7万元今不兑现?回复:在想办法解决

2017-06-16 14:07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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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复印资料

东南网莆田6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王龙风 文/图)近日,莆田涵江江口镇石狮村村民戴女士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2015年,自家房屋因湄渝高速江口段建设被征用,当年考虑其家庭困难,当地政府同意再给予困难补助7万元,现如今却不兑现。对此,江口镇镇长郭孙涵表示,在民政条款里,找不到支出7万元的依据,镇两委会研究未能通过,目前在想办法解决。

戴女士介绍,2015年6月份,她与政府签订《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埭头至萩芦)涵江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赔偿款约50万元。戴女士说,当初签协议时,涵江区江口镇政府考虑其家庭困难,同意再给予生活困难补助7万元,此外村委会给予1万元生活困难补助,共计8万元。

根据戴女士提供的申请报告复印资料显示:石狮村1组村民戴女士是湄渝高速江口段征迁户。该家庭经济相当困难,戴女士本人患有心脏疾病,不能从事重体力活,两个女儿尚幼还在读小学,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全靠其丈夫一人承担,四处打零工维持生活日常开支。经村两委研究,建议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柒万元整。申请报告右下角落款为“江口镇石狮村民委员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并盖有印章;左下角同时盖有“江口镇人民政府印章”,并有镇相关领导审批“同意作为特殊困难户给予补助,从民政户头列支”。

6月8日,东南网记者前往涵江江口镇石狮村。该村村主任薛国兴告诉记者,当年为促进湄渝高速江口段征迁,江口镇领导考虑该户家庭情况,提出困难补助的想法。当时,申请报告是村民、村委会以及镇政府三方在镇政府签字盖章的。申请报告上有当时江口镇主要领导签字。

对于村委会给予戴女士一家一万元困难补助一事,薛国兴说,当时镇领导提出村里也要出钱,戴女士也向村里提交申请报告,但是村两委研究没通过。

就此事,涵江区江口镇镇长郭孙涵表示,镇两委会曾研究过几次,但目前的民政条款里没有这么高的项目支出,“虽然是征迁项目,但征迁是征迁,困难补助是困难补助,不能混为一谈。由于找不到这么高的困难补助支付依据,因此会议研究未能通过。”郭孙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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