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新闻援助> 援助律师团 > 正文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新平

2017-07-26 11: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律师简介:

郑新平,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福建福清人。厦门大学课程研究生毕业,高级律师,现任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

郑新平自1986年开始律师生涯,执业二十多年,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除了熟练掌握刑事辩护技巧外,主攻公司法、合同法等经济类法律实践。如:企业改制,收购、兼并、重组,私幕股权投资(PE)、BOT、破产清算、公司债券发行等法律服务。先后担任省内外120多家政府、企业、公民法律顾问,办理1800多件具有重大影响刑事、民事、经济诉讼和国际仲裁案件。

曾撰写《论限制遗嘱自由》《我国实施破产制度面临的主要难题和对策》《略论台湾股票的法律管理》《借款合同中银行的过错责任》《完善外商投资法律 环境几点思考》《步履艰难的中国律师刑事辩护》《票据追索权》等文章,主编《海峡两岸律师制度比较与律师协作探讨》一书在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主要工作简历、荣誉:

1986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98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百名优秀律师。

1999年,被福建省社科院聘为特约研究员。

2000年,被评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2003年,被评为省优秀律师。

2009年,授予福建省当代律师风采奖。

2011年,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授予“党员律师标兵”,莆田市委组织部推荐作为莆田市“创先争优事迹报告团”成员,在全市五区一县范围内巡回报告;2011年,担任莆田市新社会阶层联谊会会长。

2012年,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副团长。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