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市以督查督办等方式促河长制责任落实

2018-01-10 17:44  陈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佳)东南网从莆田市河长办获悉,莆田市通过河长亲自督办、部门联合督查、司法配合督促和全民共同监督等方式,促进河长制责任有效落实。

河长亲自督。各级河长亲自督办抓好落实,通过巡河发现问题,召开现场协调会解决重点事项,批示督办文件,督促责任单位及下级河长限期整改到位,真正做到立说立改、边督边改。

部门联合督。市河长办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实办,去年,联合开展“反弹复建”畜禽养殖、黑臭水体和小流域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发出督办通知单6件,并全面整改到位。

司法配合督。发挥全省首个市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河道、水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定期通报涉河社会刑事犯罪案件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去年,督促开展补植复绿220亩、缴纳生态修复金近180万元。

全民共同督。在“莆田水生态”微信公众号设置“我举报”栏目,各县区也开设“群众之窗”等,为群众提供监督平台,并广泛发动企业河长、校园河长、老人河长、志愿队伍共同参与监督工作,让全民都成为河道环境的“守卫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