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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烟花质量缺陷致伤,如何索赔?

2018-02-12 10: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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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陈先生咨询:今年元旦,我家亲戚办喜宴,邀请我去喝喜酒。我到他们家的时候,他们开始放烟花,突然花炮筒向四周散开,结果被炸伤了胳膊。我的医疗费花了很多钱,我家人觉得这是亲戚燃放烟花炸伤的,所以找那家亲戚赔偿,但是亲戚说这属于烟花质量问题,让我去找厂家赔偿。我该找谁赔偿?能要求亲戚赔偿吗?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凌晓颖答复:

根据您提供的案件情况,律师作如下几点分析,供您参考:

1.您可以要求燃放烟花的亲戚进行赔偿。燃放烟花的亲戚是直接侵权人,虽然该亲戚主张是烟花的质量问题造成伤害,但是该亲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烟花存在质量问题。即使烟花存在质量问题,也不能代表该亲戚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免除。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您可以要求该亲戚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本案的伤害与烟花的质量问题存在关联,您还可以要求烟花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3.如果对方不予赔偿,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在起诉前,您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1)寻找燃放烟花时的在场证人,收集证人证言;

(2)收集当时烟花的残留物及包装;

(3)收集烟花的销售者、生产者的相关信息;

(4)保存全部病历、医疗费用的发票和清单、交通票据等相关赔偿费用的证据;

(5)如果构成伤残,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4.年关将至,莆田市已经正式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在该市的部分辖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大家在迎接新年的同时,能够摒弃陋习,共同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到来,共建和谐文明的城市。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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