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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店铺被烧毁租户不肯赔偿,怎么办?

2018-04-26 14: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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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微信公众号咨询:租户租用我家店铺做生意,去年发生火灾导致店铺被烧毁,租户不肯赔偿,怎么办?

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莉莉解答:

首先,应对失火原因进行鉴定,并对店铺烧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若确系租户使用房屋不当造成的火灾,房东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租户恢复原状、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若鉴定房屋发生火灾,房东对此也有过错(如房屋消防验收不合格、房屋电线老旧未告知等),房东与租户应当按照相应比例承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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