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秀屿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8-04-27 10: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4月27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莆田市秀屿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芳林(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陈芳林在2001年至2017年担任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秀屿镇镇长、党委书记,秀屿区东庄镇党委书记,秀屿区发展计划局局长,秀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和中共秀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单独或伙同同案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