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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买车借他人指标上牌,靠谱吗?

2018-05-07 18: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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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我打算买辆车,但没有北京指标,我朋友是北京本地人,想借用她的指标去竞拍车牌,但这样等于我购买的车与车牌都在她的名下。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应该做个怎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莉莉解答:

北京对于小客车有指标限制的规定,你与你朋友这种行为属于变相规避限购政策。基于规避限购政策,你们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客车指标不得转让,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你与你朋友的行为扰乱了北京市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因此你即使与你朋友签订协议,也只能以此确认你是实际出资者、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但实质上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你们发生纠纷,在发生纠纷时,你若仍然没有购车指标,你无法依据你们之间的协议要求将车辆过户给你。当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到时你只能得到车辆的折价款。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者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四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 本市户籍人员;

(二) 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 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 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 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登记的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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