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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6日讯(通讯员 林俊彬 何晶晶)郑某经人介绍请了保姆,没想到保姆见财起意半夜偷走东家38000元。日前,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家住秀屿区东峤镇的被害人郑某,年近70岁,经人介绍请了保姆林某某照顾其生活起居。让郑某没想到的是,这个保姆干活勤快,但手却不干净。 2017年11月28日22时左右,郑某在家中将准备用于看病的现金38000元放进一个红色行李袋中。11月29日凌晨,与郑某同住一个房间的林某某趁郑某熟睡,将38000元偷走。后林某某逃走并将手机关机。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找保姆,最好通过正规合法、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保姆中介,同时雇主自身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要保管好自身的贵重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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