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秀屿:保姆见财起意 半夜偷东家治病钱

2018-05-16 15: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5月16日讯(通讯员 林俊彬 何晶晶)郑某经人介绍请了保姆,没想到保姆见财起意半夜偷走东家38000元。日前,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家住秀屿区东峤镇的被害人郑某,年近70岁,经人介绍请了保姆林某某照顾其生活起居。让郑某没想到的是,这个保姆干活勤快,但手却不干净。

2017年11月28日22时左右,郑某在家中将准备用于看病的现金38000元放进一个红色行李袋中。11月29日凌晨,与郑某同住一个房间的林某某趁郑某熟睡,将38000元偷走。后林某某逃走并将手机关机。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找保姆,最好通过正规合法、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保姆中介,同时雇主自身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要保管好自身的贵重财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