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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二房东”转租房子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解矛盾

2018-12-18 16:53  王龙风 杨超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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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8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实习生 杨超斌)自己租下一套房子,添置了家电后,再提高租金转租给老乡,老乡发现该情况后心中不快,于是双方闹起了矛盾。近日,莆田城厢区龙桥司法所调解了这样一起租房纠纷。

张女士在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租下了一套房子。花费了约3000元钱添置家电后,她加价250元,将房子转租给了老乡陈女士。陈女士租住了两个月后,发现了房租上的“问题”,于是和张女士闹起了矛盾。龙桥司法所介入调解此事。

“我查看了她们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具备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员陈晓峰介绍,经过实地走访和查看合同,对事情进行全盘深入了解后,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租金、物件的使用及是否续租等问题进行了协商。经过调解,陈女士同意搬出出租房,张女士也愿意退还押金,双方达成和解。

“一些日常琐事引发的邻里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纠纷能够及时得到化解。虽然调解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情况,但是一件件矛盾最终得到化解,就是人民调解员的最大价值。”陈晓峰说。

陈晓峰也提醒,市民在选择租房时应尽量避免“二房东”出租房,而应选择房东本人的房子,并和房东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订合法规范有效的租房协议,避免在租住的过程中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给生活带来不便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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