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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抓拍行人交通违法

2018-12-19 17:03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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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抓拍识别违法行为人

东南网莆田12月19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文/图)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栏杆、掉头区随意横穿……这些长期以来存在的道路交通顽疾影响到道路交通秩序,而且危害生命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交管部门难管难治的问题。东南网记者近日从莆田交警部门获悉,为治理行人交通违法问题,目前交警部门已在莆田中心城区及部分县区城区路口、掉头区试点启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抓拍,2019年1月1日起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

12月19日上午7时19分31秒,在莆田市区田尾圆圈交通路口,一名身穿酒红色外套男子骑自行车闯红灯过马路被抓拍识别锁定身份。一个小时后,在同一个路口,一名黑衣男子闯红灯步行过斑马线再被系统锁定身份。12月15日上午8点27分26秒,在涵江新涵大道一处车辆掉头区,一名身穿黑色大衣的女子从掉头区横穿马路被识别锁定身份……这些是莆田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及部分县区城区路口、掉头区试点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对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栏杆、掉头区横穿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到的部分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介绍,该人脸识别系统通过现场自动抓拍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识别人脸后,将数据上传到系统并通过数据库比对自动检索出嫌疑人身份,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将通过人工审核,进一步精确锁定违法行为人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目前人脸识别系统已经抓拍识别出的违法行为人,交警部门将以警告、劝导、教育为主;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将对人脸识别系统抓拍识别出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下一步,该系统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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