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 > 正文

莆田荔城工行扎实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2019-02-05 10: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2月5日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保障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打造客户满意银行,莆田荔城工行从四方面扎实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一、规范金融机构行为。该行严把内控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该行企业文化和经营发展战略中,逐步实现了全业务、全岗位、全部门约束制度;强化业务流程管控,做好重要岗位监督,达成客户账户、资金绝对监管;定期开展员工内部培训和外部社会宣传,并做好学习签到记录和网讯宣传。

二、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在Pos收单业务、二手车贷、保险合作销售等外包业务中,该行严审合作机构经营资质,注重保管客户信息,规范营销人员行为;同时,该行及时清理处置完毕的涉密电子文档,定期开展柜面业务灾备演练,严禁无授权随意查询客户信息,确保客户金融信息的安全性。

三、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该行认真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利用每日晨会组织柜员学习服务礼仪,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公示本单位投诉方式和投诉流程指示图,使用总行的客户服务与投诉管理系统刚性控制,实现管理标准化,台账清晰完整,并及时自查整改,改进客户体验,切实提升投诉处理质效。

四、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该行依照人民银行莆田县工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评估工作,积极接受群众、媒体的监督,定期向县人行报送重大事项表及相关材料,截至目前该行未出现因过错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黄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