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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我老公原来户籍系白塘镇的,因就业问题现在是深圳公司的集体户口,而我们购买的是涵江天澜城的房子,现在房子已交房但房产证还没出来。请问,我老公户口落户到天澜城该怎么办理?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工作人员回复: 您老公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房产证还没办出来,需提交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缴纳购房款税务发票和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携带门牌证(派出所核实用),到天澜城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或进入“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或 “闽政通”进行网上申报,经迁入地派出所初审,县区户政部门核准后,携带申请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准迁证》。 之后,回深圳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提交《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 具体可咨询涵江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0594-3599872。 (赵璐 整理) 知莆田栏目 网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东南网“知莆田”栏目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1.关注“知莆田”(z1141140594)或“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2.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知莆田”APP可直接提问(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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