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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去年,社保中心不是有说缴满多少钱算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现在还有这个政策吗?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原省地方税务局闽人社文〔2018〕98号文件通知,从2018年4月23日起,不再办理各类政策性补缴。后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闽人社文〔2018〕149号文件通知,继续办理至10月底,从2018年11月1日起已不再办理各类政策性补缴。因此,现已不再办理政策性补缴手续。职工参保后如有发生欠费的情形,请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请。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其中,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届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 (赵璐 整理) 知莆田栏目 网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东南网“知莆田”栏目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1.关注“知莆田”(z1141140594)或“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2.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知莆田”APP可直接提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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