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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离职前,可否要求原单位补交欠缴社保?

2019-07-02 14:58  李剑军 陈媛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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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原单位要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补交欠缴的医保社保?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原单位需补交欠缴的医保社保后,才能办理减员。

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力: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如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留言咨询:公司忘记帮我交公积金了,请问能不能补交?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公积金漏缴是可以申请补缴的,单位可以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或公积金柜台申请补缴,并且不影响下个月汇缴。了解详情,可拨打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94-2222168或归集科0594-2212229。

(李剑军 陈媛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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