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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09:37 陈媛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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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本人在仙游工作,目前租住公租房(不用签租房合同),已缴纳公积金两年。请问,能不能在每个月或者年底提取公积金用于公租房交租?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无房的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到本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办理,经本中心核验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 每位缴存职工提取额度为每年3600元,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每年各36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 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疑问,请拨打本中心咨询电话0594-2222168或归集科0594-2212229。 (陈媛媛 整理) 知莆田栏目 网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东南网“知莆田”栏目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1.关注“知莆田”(z1141140594)或“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2.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知莆田”APP可直接提问(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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