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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15:23 陈媛媛 张凯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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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本人是农村户口,持有独生子女证,在医疗保险上是否有补贴。另外,独生子女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秀屿区卫健局回复: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1.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2.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3.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4.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 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6.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网友留言咨询:在单位有交医保社保,家中的孩子能否读公立学校? 城厢区教育局回复: 按照现行招生政策,在城厢城区暂住务工的务工人员,其子女申请我区城区公办学校就学,须提供暂住地所在单位养老保险和有效居住证明(截至就学当年6月30日满一年)。 (陈媛媛 张凯娟 整理) 知莆田栏目 网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东南网“知莆田”栏目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1.关注“知莆田”(z1141140594)或“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2.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知莆田”APP可直接提问(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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