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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莆田还有没有待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2019-10-30 08:55  陈媛媛 杨超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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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莆田市还有没有待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我市目前全部的经济适用房均已售出,在全市范围内均无法申请经济适用房。


网友留言咨询:要离职的话,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办理提取手续。辞职后在本市新缴存单位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须办理账户合并,无法办理辞职提取。


网友留言咨询:现在每个月300元的公积金,已经交了几个月了,要交多久才能贷款?能贷款多少钱?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公积金缴纳需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才能够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且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金额为45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借款申请人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采取分阶段动态调控:当个贷使用率(含“公转商”贴息)连续3个月在75-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1;连续3个月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1.2;连续3个月在96-11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0.9;连续3个月超过11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0.8。

(陈媛媛 杨超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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