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2月16日讯(通讯员 陈志瑜)三名同村男子相约到市区吸毒,一名男子吸食毒品时出现抽搐后死亡。该男子家人认为其余两人未尽到救助义务而索要赔偿,索要未果后,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该院调解了此案。 2015年春节期间,小刘、小王与同村人小林共同饮酒后,相约在莆田某医院旁巷子内注射毒品。当天傍晚,小林注射毒品后抽搐,倒在了小王腿上。小刘、小王看到小林的异常反应后,对其进行拍打胸口等救治。之后,见小林依然没有好转,他们便按传闻中的土方法给小林注射盐水,即直接买了一包食盐,泡水后直接用针筒给其注射。 两个小时后,小刘、小王将昏迷的小林送回家中。小林家人见情况不妙,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小林家人认为是小刘、小王两人造成小林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系小林死亡的直接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在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但均未能调解成功。 小林家人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小刘、小王共同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处理丧后事宜误工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法院受理后,经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但双方因赔偿数额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协议。 案件开庭审理后,为减少诉讼纠纷、从根源上实现案结事了,经办法官再次来到双方所在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所在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协助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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