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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12:10 林昭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龙凤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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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李某曾多次为城厢某家政公司提供劳务,进行户外保洁工作。2018年7月22日,与该家政公司有业务合作的程某,通知李某当天上午前往一家招待所清洗厨房油烟机。工作过程中,李某因眼睛碰到清洗剂致伤。 2018年12月11日,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误工期为135日、护理期为60日。李某起诉后,双方主要就是否存在劳务关系、李某是否有权仅向家政公司而不向程某主张赔偿、李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赔偿数额等问题存在争议。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城厢某家政公司和李某不存在长期、持续、稳定的工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雇员的李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作为用人单位的城厢某家政公司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因雇员李某有较为重大的过失,故相应减轻城厢某家政公司的责任。 法条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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