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确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和财政保障

2020-02-05 08:50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昨从市医保局获悉,按照福建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和财政保障范围。

对于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和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按诊疗规范认定属于疑似的,则之前诊疗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结算报销,患者之前在我市5家定点救治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检查产生费用可以追溯报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经进一步检查后解除疑似的,则解除后应先办理出院,之前的医疗费用按疑似情况进行结算报销,之后继续住院的费用按原医保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若患者因发热等症状入院,经检查排除疑似的,则医疗费用按原医保政策规定给予报销。(湄洲日报记者 朱金山)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