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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10名房东违法被警方查处

2020-03-05 17:47  蔡建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龙凤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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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入户排查
  东南网莆田3月5日讯(通讯员 蔡建霞 文/图)“你好,你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将被依法处罚”。3月3日,莆田市公安局霞林派出所民警在铁岭村清查流动人口时,发现房东许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这已是近一个月来,霞林派出所处罚的第10名房东。

  社区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第一线。霞林派出所辖区属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出租房屋多、大型广场多,治安状况复杂,人流量大。随着企业复工复产,辖区涌入大量的流动人口。民警下沉社区,严查源头、严格管控,及时高效地摸排流动人员信息、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全力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并行。

  行动中,社区民警、村居干部、网格员组成摸排小组,分片开展摸排行动,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对其从事行业等信息也详细登记建档,确保“不漏户、不漏屋、不漏人、不漏项”,准确掌握辖区流动人口、聚居情况。同时,依托公安信息平台,对外来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及出租房信息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清理核对。


网格员在排查登记流口信息

  此外,派出所联合街道办事处、村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摸排情况进行交流和对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部署推进措施,确保摸排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和复工复产企业对接,对用工单位的外来人员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指导防疫。通过微信群、发放张贴宣传单、LED滚屏、村居嗽叭等多种形式,推广“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等信息申报渠道,提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主动申报意识。按照“谁出租、谁用工、谁经营、谁主管”就由“谁负责”原则,要求出租房屋业主、行业场所业主、企业主等主动申报外来人员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等。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需要。3月3日晚,霞林派出所配合福清警方在下黄村新区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胡某。原来,下黄网格站网格员在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工作中,于2月26日对外来男子胡某的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录入公安系统。随后,福清警方获取到该条信息线索,来莆联合网格员将该男子成功抓获。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要自觉配合、共同参与。出租房房东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承租人信息进行登记和上报。房东可以优先选择足不出户的申报方式,即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向当地派出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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