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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何种待遇?

2020-03-16 14:31  陈玲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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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何种待遇?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回复: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及时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


网友留言咨询: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回复: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有:(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有: (1)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住院治疗期间护理费用;(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 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陈玲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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