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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生育保险最多只能报销800元?部门回复

2020-03-26 10:35  易元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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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莆田生育保险最多只能报销800元?【留言详情】

莆田市医保中心回复:

关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问题两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产前检查(含保胎和先兆流产)、计划生育手术、流产(1-3个月)费用仍执行原生育保险最高报销限额规定,限额标准800元;职工生产、异位妊娠、流产(4-7个月)等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含生育按病种收付费,下同)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执行,不再执行原生育保险限额标准。

详情可以关注“莆田医疗保障”公众号或者咨询市医保中心了解,电话:0594-2308098。(易元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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