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涵江法院“隔空”三连审 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2020-04-16 19:45  苏圣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林法官在线庭审画面

东南网莆田4月16日讯(通讯员 苏圣彬)依法有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各类涉企纠纷,是法院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云解纷”司法服务,“隔空”审结三起涉企纠纷。

“云调解”促进企业互利共赢

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A公司陆续向原告B公司采购不锈钢标示架、光阻搬运台车等货物,B公司按照要求如期供货。而A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仅支付部分货款,所拖欠货款达80万余元。B公司遂起诉要求A公司偿还拖欠货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A公司在疫情期间销售额本受较大影响,还遭B公司催讨货款,无疑是雪上加霜。B公司则面对即将复工复产形势,此乃无奈之举。

主审薛法官在仔细翻阅案卷材料后,发现双方系长期合作伙伴关系,A公司信誉一直较为良好,但因近期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偿还货款,B公司也顾及双方颜面,一年后才诉诸法院。薛法官便立即联系双方代表律师于次日登录“云法庭”寻求最佳解纷方案。

“中国人讲究和气生财,只有互利才能实现共赢。你们双方既为长期合作伙伴,不如心平气和地坐下谈一谈,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说。”薛法官苦口婆心地“隔屏”劝解道。

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表示:“近期确实拿不出大额资金,希望B公司能理解我们的苦衷,拖延还款期限,期待今后能够继续合作!”

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也表示:“继续合作当然更好,可这笔货款拖欠太久了,我们也需要资金推动复工复产。”

薛法官听闻双方都有和解意愿,遂趁热打铁,提出分期还款的折中方案,并充分征求双方意见。

很快,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B公司自愿放弃索偿违约金的诉求,A公司向B公司分期归还货款,其中首月归还90%货款即70万余元,顺利保障公司复工复产。

快审快结开辟“绿色通道”

被告C公司自2018年10月起至2019年4月,陆续向原告D公司购买无尘布产品,然其收到货物后却多次拖欠货款,截至2019年4月已拖欠货款29万余元。D公司见其毫无还款之意,遂于2020年1月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D公司急需资金周转、满心踌躇等待法院审理时,却遇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公司复工复产前期急需资金周转,可如今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庭,何时才能拿到货款?”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焦虑道。

主审林法官为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精神,立即为该案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优先办理、优先解纷。林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隔空”沟通、调解,被告C公司表示愿意归还70%货款近20万元,并已迅速履行到位。

余9万多货款未付,纠纷尚未完全解决,这让林法官彻夜难眠,他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决定开庭前几日组织双方“云法庭”见一次面。

“一方面,请考虑原告复工复产需资金周转的难处,另一方面,还请考虑短期内返还全款是否影响被告复工复产……”法庭内,林法官面对屏幕中的原被告耐心劝解道。

一个小时后,双方自愿“隔空”签下调解协议,C公司于一个月内一次性归还D公司余款9万余元。

跨省“云审判”审结买卖纠纷

被告E公司与原告F公司素有PU合成鞋革业务往来,E公司于2019年2月至4月间多次向F公司赊购合成革,拖欠货款8万余元。虽然莆田鞋业一直是龙头行业,但仍受疫情影响致减产甚至停产,E公司因而无法偿还货款,被告上法庭。

“请法官尽快为我追回货款,以便响应号召组织复工复产。”F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心急如焚,该公司虽在莆田,但吴某此刻身在浙江。

主审李法官考虑到,一旦吴某从外省进入莆田,需隔离14日后方可参与庭审,此举成本过高,费时费力,更增加当事人诉累,遂联系双方当事人连接“云法庭”为其排忧解难。

次日,涵江法院判决E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F公司货款8万余元,为F公司复工复产提供了司法保障。

“这次跨省参与在线庭审,为我免去舟车劳顿、长途奔波以及自身疫情防护的顾虑,实属为民司法!”庭审后,吴某隔空为“云审判”点赞。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涵江法院运用智能科技手段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司法权益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运用“福建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执行指挥中心等线上平台,为企业提供网上立案、在线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诉讼服务。

截至3月份,共受理网上立案293件,网上开庭、调解100余件,线上办理信访、咨询、缴费等各类诉讼事项427件次,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2件,执结涉企案件58件,标的 590.36万元,司法助力就业稳定和企业稳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