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普法:“宝贝,请记住”之我不会跟你走!

2020-06-01 19: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f718081d5ea1426374f73e34c2200260

普法: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防拐小知识:

1、独自一人呆在家里,要关好门窗,并将家里的电视机、电灯全部打开,营造家中有人的假象。如果这时有人敲门,不要轻易开门。

2、外出时和家人做好约定,告诉家人自己要去哪里,和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家。外出活动期间,要掌握好回家的时间。如果无法按时到家,一定要及时告诉家人。

3、不要独自去陌生的地方,也不要独自在马路边逗留,这些地方容易发生迷路、交通事故等意外。

4、遇到了陌生人问路,不要轻易相信,应尽快离开。陌生人给的零食或玩具,不要接受,更不要跟陌生人走。如果被陌生人强行带走,要大声呼救,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5、如果发现自己被拐卖了,不要放弃自救的希望,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尽快报警。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