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 莆田电网 > 正文

易燃物品慎堆放,火灾事故要严防

2020-09-14 10: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image.png

image.png

案例描述:××汽车配件厂院内堆放的塑料材料着火,导致上方的电力线路故障停电,导线烧伤严重,供电公司抢修10多个小时才恢复供电。后经政府协商,由汽配厂赔偿供电公司全部损失。

案例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条,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敬告:请不要在高压线路下方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防止引起火灾对您与他人造成意外伤害。


莆田市电力执法办公室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