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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护航“优生态”

2020-09-17 17: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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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莆阳大地依然满目青翠。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统筹木兰溪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总体谋划、久久为功,重点突破、系统推进,创新机制、打造品牌。日前召开的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要优生态,确保生态美成为莆田的永续优势。

着眼优生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凝聚合力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在推动绿色发展、护航“优生态”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清单式监督 精准推动

近日,位于秀屿区东峤镇赤岐村海边的一座2层半混凝土结构房屋被依法拆除到位。有人非法私自占用滩涂海域建码头堆放沙石,并建起这栋违法建筑。早在2018年6月,秀屿区检察院就此发出一份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随机抽取近3年来全市269件诉前检察建议,多次实地调研核实,督促检察院梳理分析近3年来未执行到位的72件检察建议,并提出下一步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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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跟踪视察调查。

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1位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通过前期调研、集中视察、跟进督查,深入28个公益受侵害点实地调查,听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建新带队来到赤岐村,发现这处非法围填海建设依旧存在。

“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如果没能跟进督查,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只是做了‘前半篇’文章。”随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吴金象说,要用足用好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两种形式、两种手段,强化跟进监督措施,注重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主动依法履职纠错,切实解决公益受侵害问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下半篇”文章。

集中视察发现,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困难阻力,加之执法力量不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之路并非坦途。集中视察后,视察调查组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发函交由市检察院研究处理,并要求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6月上旬,视察调查组跟进督查“问题清单”回应情况,对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回应“问题清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件件有回音。同时,持续跟进督促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开展类型性案件拓展深化监督,开展诉前检察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回头看”。

前期调研、集中视察、跟进督查……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进“三步走”的视察调研方式,改变视察调查时间过短、视察面不够宽、不够深入具体等局面,有力有效推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其间,督促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持续性跟进 务求实效

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优生态的重要保障,需要监督和支持,也需要凝聚各方面共识和合力。

在视察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11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重点就非法占用滩涂海域建码头围填海处置不够到位等公益诉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等,听取意见建议。

今年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建议,检察机关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争取重视支持,也要主动协调沟通,促进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争取把办理检察建议、配合调查取证等纳入法治建设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公益诉讼检察中发现的许多类型性案件,更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

建议得到迅速落实。秀屿区检察院向区委专题报告,提出由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海域被非法占用等类型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召开圆桌会议,督促镇政府及区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磋商协作,合力守护当地海洋生态环境。8月初,赤岐村违法占用滩涂海域违法建房问题得以有效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督促下,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还努力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今年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日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效果,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

市人大代表、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蔡雨安多次参加视察调查。他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共同呵护绿水青山,聚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

多方面联动 实现共赢

8月13日,秀屿区检察院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在埭头天云洞设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这是我市首个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

天云洞是埭头镇境内大蚶山主峰,海拔398米。由于历史原因,这里遭受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应运而生,也是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生动实践。

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法治利器,市人大常委会连续2年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通过监督形式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整治木兰溪流域养殖污染问题,在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通力配合下,问题得到很好解决。

今年上半年,视察调查发现,东圳库区附近有人非法种养殖,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城厢区检察院经实地调查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常太镇政府及时整治东圳库区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种养殖污染问题。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对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木兰溪全流域生态保护、沿海滩涂湿地生态保护、打击盗采海河砂等专项监督活动。2017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6件,督促行政机关恢复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2710.81亩,督促清理违规填埋垃圾5万余吨。

“对检察机关来说,公益诉讼是一项新的职能,也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同时也是较弱的一项检察职能,需要人大监督和支持。”吴金象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和保护好湄洲岛重要嘱托的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安排,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莆田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不是谁赢谁输,而是通过法律监督,加强协调磋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错,有效保护公益,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建新说,公益诉讼仅是一种法律手段,全力呵护生态环境,方是全市上下的不懈追求与守望。(湄洲日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刘天锦 林振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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