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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14:24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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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近日,莆田市民柳先生向东南网反映,自己购买的中国联通电话卡,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套餐费从每月19元被中国联通升级到59元。柳先生发现问题并投诉后,中国联通客服表示仅可退还多收的套餐费,对此,柳先生非常不满,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投诉。 柳先生称,他于2017年4月购买的中国联通腾讯大王卡,一直使用每月19元的手机套餐,十几天前,他担心这张卡余额不足被停机,遂查询了近期扣费情况,结果一查吓一跳。 从柳先生提供的历史账单截图可见,7月份开始月套餐即从19元“被升级”到59元。 “今年7月手机卡被开通了流量包和语音流量附属包,套餐费变成了59元,每个月多了40元。”柳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他发现套餐“被升级”的问题后,第一时间拨打联通客服电话投诉。然而客服人员却一直辩解称,套餐是在柳先生同意下办理的,但鉴于柳先生未使用升级后的套餐,可以申请退回150元。柳先生感到很纳闷,他从来没有办理、也没有同意办理套餐升级业务,原来19元的套餐他都用不完,完全没有理由去升级套餐。“联通客服称可以申请退还费用,但我已经表达出没法接受这样的处理方案。”柳先生说,接下来的十几天里,联通工作人员没有再联系解决问题。 10月22日,柳先生和记者一同又拨通了联通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这种情况应该是柳先生同意后才会升级套餐,但柳先生坚决表示自己不知情,要求客服提供录音证据。在柳先生多番追问下,客服人员才说是在柳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套餐。柳先生一再向客服人员强调,对于退费的处理方式,他无法接受。“如果不是我偶然查询手机资费,这笔钱就被联通莫名其妙地扣走了。”柳先生要求客服尽快拿出可接受的方案便挂了电话。半小时左右,另一位客服打来电话,竟辩解说套餐可能是柳先生在网上办理升级的,还是只能申请退费。柳先生当场表达愤怒之情,他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投诉,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东南网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年7月23日国新办举行的今年上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闻库强调,保护用户权益方面,电信行业也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章要求电信企业为用户开通新的套餐业务前,要提醒并经过用户同意。下一步各地方通信管理局将密切关注各省各地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依法查处没有经过用户同意,擅自升级用户套餐、捆绑销售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律师说法: 就此事,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李德力律师认为,联通服务商提供的是通讯服务,办理手机套餐所签合同应为服务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客户如果与联通公司签订了套餐合同,明确了使用期限、保底消费金额等内容,且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运营商私自更换客户套餐,属于与法律强行性规则相抵触,在客户未追认的情况下,应属无效。联通公司在更改客户套餐时,应向客户作出明确说明,在客户作出确认的前提下提供资讯服务,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如果联通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履行了上述告知义务,则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明显的,本案中,中国联通提出的仅退回多收的费用是不合理的,柳先生完全有权向中国联通提出相应赔偿诉求。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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