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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委文明办发出“做文明人 过文明节”活动通知

2021-01-20 11: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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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徐嘉馨) 日前,莆田市委文明办发布关于开展“做文明人 过文明节”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做文明人 过文明节”主题活动,通过推进文明实践、弘扬文明新风、深化文明创建、营造文明氛围等举措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在贴近百姓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文明节”。

通知提出,要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以“党建+”社区邻里中心、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主要场所,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送温暖”、“送文化”、“送理论”、“送平安”、“送爱心”、“送礼仪”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及时将贴心服务送到老百姓心坎上,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知要求,要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示范表率作用,以“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深入实施“尚行莆阳”文明新风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行动“光盘行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抵制婚丧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积极倡导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同时,要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抓手,深入实施“绿水青山”清洁家园行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重点抓好各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全面优化城市环境,为市民群众打造一个清洁、有序、安全、优美的过节环境。

通知强调,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等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内容来精心制定方案,加大组织力度,抓好安排部署。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元旦”、“春节”等“我们的节日”主题,让传统节日内涵深入人心,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引导人们在节日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节俭,向善向上的过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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