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 > 正文

莆田工行营业部持续开展存款保险条例宣传活动

2021-03-05 11: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3月5日讯 为进一步营造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莆田工行营业部根据人行《关于组织开展存款保险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存款保险条例宣传活动,结合普惠金融服务,开展精准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推动。为响应存款保险条例宣传活动的号召,该行以“扎实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充分保障存款人利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存款保险制度宣传与政策传导,普及《条例》及存款保险相关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切实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在活动期间,该行设立了宣传专区,指定专人进行宣传活动的组织和督导,宣传有关存款保险条例相关的基本内容,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丰富宣传渠道,扩大宣教范围。为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该行多措并举进行宣传,通过LED显示屏、厅堂大屏幕、自助设备等媒体滚动播放存款保险条例宣传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存款保险的内涵和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作用;存款保险对存款人利益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水平;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和运用方式;存款保险的偿付情形和偿付要求等内容。在传统宣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体,全范围、多角度普及存款保险条例,确保传播形式的多样性和宣传的覆盖面。 

三、上下协调联动,加强工作报告。为了更好的加强协调联动,便于活动开展,该行在整个宣传活动中需做好数据统计,留存活动图片、录像、文字等材料,及时总结本次开展活动情况及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存款保险条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度,活动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李腾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