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挥拳“挑战”人身安全保护令 仙游法院开出莆田首张罚单

2022-09-16 17:40  吴劲榕 吴梅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9月16日讯(通讯员 吴劲榕 吴梅芳)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日前,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一男子挥拳“挑战”人身安全保护令,殴打妻子,被仙游法院处以罚款,这是莆田市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而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悉,2022年7月,刘某认为与丈夫苏某感情破裂,故起诉苏某并提出离婚。经仙游法院审理,刘某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判决不准予离婚。庭审结束后,刘某与苏某均未提起上诉。

之后,苏某不仅不弥补与妻子的感情裂缝,还采取短信滋扰、威胁等方式,干扰和影响刘某的正常生活。2022年8月底,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刘某向仙游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8日,刘某向派出所报警,称苏某对其进行殴打。经办民警依法传唤苏某,苏某对其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9日上午,仙游法院到该派出所收集案件材料、固定证据、案件移交后,进行案件审查。经合议庭评议,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苏某罚款500元,并限期交纳。

法官说法>>>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今年8月1日修订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申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和核心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具有强制效力的行为禁令,绝不是一纸空文。对于公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施暴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