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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运货起火谁赔偿?涵江法院:司机与网约车平台共担责

2022-12-06 19:16  章逸琳 苏圣彬 俞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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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6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 通讯员 苏圣彬 俞杰)鞋厂在平台预约小货车运货却遭遇起火,数万元的鞋底烧毁该由谁赔偿?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并以调解方式结案。据悉,该案为福建省首例调解结案的网约车货运合同纠纷案件。

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19日上午,原告某鞋业公司通过某网络平台预约小货车用于运输价值数万元的鞋底,该鞋业公司向平台支付了运费244.5元。该网络平台派单给司机叶某,但在运输途中,叶某的货车不慎着火,货车烧毁的同时,原告的货物都化为灰烬。事件发生后,原告与司机叶某、网络平台协商解决未果,遂向涵江法院提起诉讼。

“我只是一个司机,由平台统一派单运输,车辆着火确实是我的错,但我的车也烧没了,我也是受害者,我家里穷得房子漏水都没钱修了,我愿意承担部分责任,可是平台也应该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吧?”司机叶某辩称。

“我们公司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并非货物承运人,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问题均应由司机自行承担,这是我们与司机的协议明确写明的,我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网约车平台的代理人张某辩称。

因当事人责任较难区分,且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货物损失金额有异议,经办人俞法官在庭前多次联系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调解未果。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客观事实及三方诉求,决定组织三方当事人庭后通过电话沟通方式进行调解。

“某鞋业公司出于信任目的通过网约车开展货运服务,平台作为第三方,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实应该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不过考虑现实因素而言,鞋业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确实对司机本人而言难以负担,而该网络平台作为全国知名品牌,有义务承担大企业应尽的责任,为了维护你们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们可以就赔偿数额及责任分担问题进行再次协商。”

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前提下,经过俞法官的多次组织调解,最终达成原告减少部分赔偿款,司机叶某与公司各支付一部分赔偿款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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