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多部门联合发布“巾帼情”木兰护水工作方案

2023-03-29 09:21  陈顺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3月29日讯(通讯员 陈顺妹)近日,莆田市妇联、市河长办、市水利局联合发布莆田市“巾帼情”木兰护水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巾帼情”木兰护水工作,协力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据悉,巾帼河长将以爱河、护河、巡河、督河、讲河为主要内容,通过政策宣讲、志愿巡河、义务监督等系列活动,主动参与木兰溪管护,讲好木兰溪故事,弘扬木兰溪治理精神,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贡献巾帼力量。

同时,各县区妇联、县区河长办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以县区为单位成立“木兰姐姐”护河宣讲队7支,以镇街为单元建立“木兰姐姐”护河宣讲分队54支,以妇联主席为队长,建章立制,并逐步规范开展活动;莆田市妇联牵头成立莆田市“巾帼情”木兰护水志愿服务站,依托市河长综合管理平台开设“巾帼护河”专栏,为每支“木兰姐姐”护河宣讲队配备服务账号,收集并与县级河长办、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动解决各队伍在巡河、护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开展“巾帼情”木兰护水系列行动,切实推动巾帼河长当好木兰溪故事的宣传者、担好河湖管护的守卫者、争做保护母亲河的实践者,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爱河护河行动中来,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贡献巾帼力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