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秀屿区环卫工人被欠薪 《直通屏山》推动妥善解决

2023-05-30 18:07  金晶晶 吴炳端 章逸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5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金晶晶 吴炳端 章逸琳)连日来,莆田市的气温节节攀升,负责城市街道整洁的环卫工人们始终坚守在岗位上,用汗水浇灌着城市的美丽。然而,近日,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求助,莆田市秀屿区多个镇的环卫工人工资被拖欠,希望能够尽快拿到应得的“血汗钱”。经调查协调,5月27日,秀屿区环卫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留言详情】

环卫工人:“城市美容师”被欠薪

网友陈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父亲是秀屿区埭头镇的一名环卫工人,每个月的酬劳为2300元。最近,老人一直在叹气,一问原因才知道工资被承包公司,即莆田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了4个月。“老人说,每次问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都回复政府没有给钱所以公司没有钱。”

随即,记者联系了陈先生的父亲林先生。他介绍,自己的今年工资只收到了1月份的60%,其它月份工资均未发。“我今年已经66岁了,每天风吹日晒、走街串巷打扫卫生,挣得都是辛苦钱。这边很多人出来当环卫工人,都是家里条件不太好,甚至是低保户,只能靠打扫卫生养家糊口,拖欠工资导致很多人的生活都难以为继。”林先生说。

承包公司:相关部门未拨付全额款项

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环卫工人们的基本权益为何无法保障?5月24日,东南网记者现场采访了莆田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涛。对于拖欠工资原因,他表示,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全额款项。去年10月至今年3月,相关部门便以秀屿区在莆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考评不理想为由,每个月只支付该公司原来60%的费用,约405万元,但该公司共1400多名环卫工人,总工资约530万元,单单每月环卫工人工资便缺口100多万元。“关键承包的合同中根本没有关于此项考评的约定。”刘涛强调道。

作为承包项目的企业为何没能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刘涛无奈道,每个月要垫付那么多钱,没有哪家企业能一直“撑着”,他们只能尽自己所能,只要合作方一拨款,便发到环卫工人手中。“前期购买设备等已经投资近3000万元了,此次环卫工人工资未发,我们一直在跟进,实在是‘力不从心’。”

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工资足额发放

对于相关部门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全额款项的问题,24日,秀屿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陈金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位事情太多,具体拨付承包公司的款项记不清楚,需要整理后再告知。

26日,作为秀屿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主管部门,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书面回复东南网,称秀屿区政府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及时筹措资金,目前该公司保洁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至于网友投诉的问题,主要是因为2022年9月份起,该承包公司保洁质量下降,存在责任不到位、普扫不及时、机扫次数不足等问题,且对环卫处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拖延整改。为加强监管,2022年第四季度采取先行拨付保洁公司部分保洁费的方式,用于保障环卫工人工资。今年以来,通过细化责任、加强巡查、督促整改等方式,保洁质量明显提高。下一步,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严格要求承包公司每月提供工人工资花名册,核对当月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环卫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根据合同约定,更客观、公正、精准地进行评分,保质保量完成秀屿区环卫工作,持续打造良好的秀屿人居环境。

29日,东南网记者再次联系环卫工人林先生。“27日中午,拖欠我们的工资全部都发了,我拿到8000多元,心里一下子踏实多了。”林先生表示感谢。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