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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首次批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

2023-06-14 16:53  李阳 张步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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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14日讯(通讯员 李阳 张步雄)6月12日,莆田市政府首次批准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和盖尾镇莲井村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据介绍,这两个项目用地将用于建设农村老人活动中心,为老人休闲提供新的去处。

据了解,去年12月,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部分土地管理事项的决定》,明确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赋予各设区市更大的用地自主权。  

为了确保福建省政府授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今年4月7日,莆田市政府印发《莆田市承接省授权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项项目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申请用地主体、审批用地分类、重点审查要素及审批流程等内容,并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用地审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会审,县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统筹实施辖区内用地审批工作。

下一步,莆田市将在坚持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制度的基础上,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做大总量,不断提升土地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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