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莆田城厢区司法局霞林司法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5-05-25 19:44   来源: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活动现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提高辖区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霞林司法所联合区交警大队、霞林交警中队等在霞林街道木兰村黄头温泉前场地,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法治宣传活动暨“蒲公英”普法志愿法律服务活动。

活动采用“文艺+警示+互动”三维融合的模式,通过‌莆仙方言三句半《老人出门需注意》、歌曲《爱在斑马线》等文艺节目,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旋律之中,让观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也能学到交通安全知识。同时,霞林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吴海强趁热打铁,结合广告车循环播放的视频,重点叮嘱老年人要提高安全意识,把交通规则记牢,改掉横穿马路、闯红灯等危险习惯。

在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民警与“蒲公英”志愿者围绕老年人日常出行安全、拒绝酒驾、“一盔一带”等方面向现场观众发起趣味提问。大家纷纷举手抢答,回答正确的参与者还能领到购物袋、纸巾、扇子等实用礼品。在欢声笑语中,将交通安全知识潜移默化地扎根在每位观众心中,筑牢了社区安全出行的防线。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老年群体对交通法规的了解与自身安全出行意识,并有效引导群众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自觉行为。下一步,霞林司法所将继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持续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城厢区司法局霞林司法所 供稿/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