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初年的杰出军事领袖——蔡锷
蔡锷治军 云南都督期间 蔡锷治军严明,并以身作则。他在云南都督任内,曾令参谋部汇考中外律例,制颁《简明军律》四十七条,内分“叛乱”、“擅权”、“辱职”、“抗命”、“暴乱胁迫”、“侮辱”、“逃逸”、“损坏军用物品”、“掠夺”、“关于俘虏之罪”及“违令”等十一章。并制颁《军队手牒》,强调军人“宜忠国家,宜敦信义,宜重俭朴,宜守纪律,宜尚武勇”。明确规定,“自宣布之后,一律实行”。又转发了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关于严禁私自劝募军饷的命令。 反袁护国期间 在反袁护国期间,蔡锷本着开源节流的精神,始终坚持了护国第一军在四川前线抗拒北洋军的艰苦战斗。开始,由于军费困难,护国第一军推迟了自昆明向川南的进兵日期。出发时,所携带子弹,每一士兵平均仅300发,炮弹更少。至川南后,经作战两个月,消耗甚多。由于后方唐继尧未能及时接济,蔡部械弹及粮饷均极感拮据。蔡锷发函说:“所难者枪支破损,未能克日修理,衣服褴褛,未能换给;弹药未能悉加补充,而饷项已罄,乞灵无效。”1916年2月底,他不顾自己身患重病,从总司令部所在地永宁驰赴纳溪前线指挥,与士兵同甘共苦,坚持战斗。生活的艰苦,令人难以想像。他们“鏖战经月,日眠食于风雨之中,出入乎生死以外”,“平均每日睡觉不到三个钟。吃的饭是一半米一半砂硬吞”。后来蔡锷也致电梁启超“诉苦”说:“自滇出发以来,仅领滇饷两月。半年来,关于给养上后方毫无补充,以致衣不蔽体,食无宿粮,每月火食杂用,皆临时东凑西挪,拮据度日。”梁不日给蔡复电,感叹不已:“勘电卅奉,雒诵泪下。……弟之严明刻苦,真可敬也。”及至广西、广东、浙江等省宣布独立后,四川陈宦要求蔡锷拨给援军。蔡对此有苦难言,他在致戴戡等人的复电中说:“(陈)今竟求援于我,毋乃乞米于丐?” 护国军出师时有严明的军风纪,要求“一律严守军纪,保持秩序,勿失严整”;不得“乱入民家”;“购买须要公开,不得依势估压。”这样的军队。深受人民拥护,出现军民亲如一家的动人景象:护国第一军“出征以来,未滥招一兵,未滥收一钱,师行所至,所部士兵未擅取民间一草一木。”因之,在川南战斗中,所部连续“五月无饷,而将士不受馈一钱,蜀人爱戴之如骨肉也。”朱德也曾指出:“自滇以达蜀地,无不箪食而迎”。后来大总统黎元洪在为蔡锷国葬所致祭文中也以赞扬口吻说:“君故贫,靡有康食,而务敏于学,及御事至专阃,所入悉分赡隶军者。驭士卒严而有恩,皆乐为致死。”蔡锷这种艰苦奋斗、身先士卒的精神,感人至深,鼓舞了为共和而战夺取反袁胜利的广大官兵。 蔡锷故居 北京蔡锷故居 北京西城区棉花胡同66号有蔡锷故居。 由前后两院组成,房屋由回廊相连。现基本保持旧观。蔡锷于民国2—4年(1913年11月一1915年11月)寓此。故居前院的西房系大门和三间配房、北房、南房各三间。前院和后院由廊墙隔开,后院有北房、南房、东房各三间。整体格局甚不符老北京四合院的规制,用工、用料亦显得很单薄,连正房也没建于三层石级之上,二十间房屋均是平地起房,给人以简易之感。有跨院的房屋均是后建,原为停车、养马之所。蔡锷的军衔系陆军上将,军职疆界局督办,车、马均系职务待遇,由官方提供。 邵阳蔡锷故居 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原名蒋河桥乡)蔡锷村,蔡锷故居可以分成两部分, 一是停车场,大概长宽各20米,还是黄泥草坪地面,有些地方有积水,还可以看到明显的车辙。一部分是故居和陈列馆,占地面积约4亩,其中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故居坐南朝北,东侧坐东朝西建有两层楼的陈列馆,故居和陈列馆后面有片茂密的小树林。故居前面正对着有一条米把宽的砂石路,其余空地有稀疏的柑橘树。故居系土砖平房,正面3开间,东面一偏房为厨房。原房于1950年倒塌,后辟为橘园。1991年当地按原貌进行了修复,并将东边的民居改造成蔡锷生平事迹陈列馆。 洞口蔡锷公馆 蔡锷公馆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山门镇回龙街,地处黄泥江北岸,秀云山西麓。原为“武安宫”,始建于清康熙21年(1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