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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居民家中吊顶漏水 原是楼上防水层没做好

2014-06-10 10:55  小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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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业主家的卫生间吊顶,靠近墙体处有部分已经“脱皮”)

市民黄女士搬进新房居住不久,发现卫生间吊顶出现漏水,经物业水电工检查,才知道此系楼上邻居没做好防水层引起的。而楼上邻居要求黄女士承担维修费用,其才会进行整改,这让黄女士无法接受。

晚报热线接到黄女士的以上反映后,记者来到其居住的新房采访。该新房位于城北一小区3号楼6层,只见其室内装修整洁一新,然而客厅卫生间的一堵墙体湿漉漉的,靠近墙角的地方甚至有黑色霉斑,吊顶部分已经“脱皮”,而且渗透着水迹。

黄女士向记者诉说自己的烦恼:“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楼上用水也较大,从天花板滴下的污水也更多。”据了解,该小区于去年秋季交付使用,今年3月份黄女士搬进新房。五月上旬的时候,楼上邻居吕某一家也搬进新房。之后黄女士发现卫生间顶棚漏水,赶紧向物业反映问题。

于是,物业水电工来到黄女士及吕某家查找漏水原因,并表示吕女士家的卫生间防水层没有做好,导致楼下吊顶出现漏水,要从楼上着手才能维修。然而吕某表示,动手维修必然要把她家卫生间的地板撬开,而这将给其带来经济损失,黄女士必须承担这种损失。“近来阴雨天气多,卫生间吊顶都发霉了。是他们自己家的防水层没做好才引起漏水,维修费用还得我来出,这没有道理!”黄女士为此很是烦恼。由于卫生间吊顶出现漏水,所以她每天下班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擦卫生间的地板。

该小区物业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吕某称要是她家重做卫生间防水层,工人得把她家卫生间的地板撬开,而重新铺上地板又得产生费用。吕女士认为黄女士不仅应该承担复原费用,还要赔偿自己的损失。因和黄女士双方意见不一致,她才没同意动工维修。“我们将继续协调这件事。”最后,该负责人对记者说道。

针对此事,一郑姓律师认为,黄女士家卫生间吊顶出现漏水,如果确系是楼上卫生间防水层没做好造成,那么楼上邻居负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义务,即楼上邻居应维修自家卫生间漏水点,直至不向楼下漏水为止。

本文发稿前记者获悉,经过物业协调,吕某终于请人重做防水层并愿意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莆田晚报 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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