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秀屿141企业负责人学新规

pt.fjsen.com 2013-03-14 11:20  林燕群 梁丽梅 来源:东南网    

3月12日,秀屿消防大队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会暨《福建省消防条例》宣贯会

东南网莆田3月14日讯(通讯员 林燕群 梁丽梅 文/图)3月12日,秀屿消防大队组织辖区141家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在望海国际大酒店,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会暨《福建省消防条例》宣贯会。

会上,消防参谋首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化平台”系统进行了培训,要求各个单位立即着手完善单位网上信息的填写及更新。其间,消防参谋结合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视频,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宣传工作进行了详细培训,并要求辖区各单位紧紧抓住当前消防安全的形势和要求,确实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同时,消防参谋还与参会重点单位负责人一同对新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总则、消防职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研读,对《条例》中涉及到辖区各单位的条款进行了认真解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实际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消防大队进行了询问,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此次培训会,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会严格按照消防大队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此次培训很及时,回单位后一定把此次会议学到的消防知识及法律知识传到员工手中去。

责任编辑:陈艳艳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