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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出台

pt.fjsen.com 2013-04-16 11:45  吴伟锋 连珍梅 来源:东南网    

本报讯(湄洲日报 记者 吴伟锋 连珍梅)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莆田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已批复。(见表)停车收费时段为日间早上7点30分至夜间9点30分;停车免费时段为夜间9点30分至次日早上7点30分。

据了解,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设施建设成本、经营管理成本等费用。

实行收费的道路泊位停车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作统一格式的收费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即计时或计次)、计费单位、免费停放时段和对象、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

市区主干道荔城大道、学园街、胜利街、八二一街、延寿街、莆阳路、文献路、梅园路、东园路、东圳路以及中心市区次干道等道路停车场,经营者有计时条件的必须实行计时收费方式,无计时条件的采用计次收费方式,二者不得混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应有专人管理,佩带明显标志,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对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消防、救护、抢险救灾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邮递、殡葬车辆以及具有合法车辆牌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湄洲日报 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连珍梅)

责任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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