绶溪公园内大肆电鱼 泛舟垂钓美景将难再
溪中漂浮着许多电鱼者留下的死鱼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4日讯(记者 蔡学伟 文/图)清澈的溪面上,泛舟垂钓。这是莆田传统二十四景“绶溪钓艇”的胜景。2011年7月,莆田动工修建绶溪公园,让这一传统景致得以再现。然而,近两周,公园内却出现几拨人,他们在溪面上电鱼,致使溪中的鱼类大量死亡。市民担心,不制止这种现象,以后绶溪中难见鱼群,更不会有垂钓的美景。 死鱼浮水面散发恶臭 昨日上午,记者在绶溪公园看到,延寿桥附近约两百米范围的溪面上漂浮着一些死鱼,桥下靠近岸边的地方,死鱼尤其多,并且散发出一股恶臭味。 “这些死鱼都是电鱼的人留下的。”经常在延寿桥附近钓鱼的林先生说,大约两周以前,每天晚上六七点钟,公园里就会出现一些带着电鱼工具的人在延寿桥附近的溪面上电鱼,每次开启工具时,溪面上都会浮出大量被电死或电晕的鱼,这些人将个头较大的鱼捞起,而将一些小鱼留在溪中。 另一位垂钓者陈先生说,绶溪公园建起后,他经常来公园内钓鱼,有时一个小时就能钓到八九条鱼,可这几天,他垂钓三四个小时,也只能钓到三四条鱼,而且个头都不大。“估计大鱼都被电死捞走了。”陈先生表示,现在来绶溪公园钓鱼的人明显减少了。 在公园里散步的徐女士担忧地表示,看到溪面上漂浮的死鱼很痛心。她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此事。 公园在建中暂无管理处 莆田市园林局的工作人员说,由于绶溪公园目前仍在建设中,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公园管理处,而是由该局下属的一家服务公司代为管理。他们会把情况告诉服务公司,让保安加强公园内的巡查力度,制止电鱼行为。 在溪面上电鱼是否违法?负责绶溪公园治安工作的莆田市龙桥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在公共河道上电鱼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仅是个人利用简易电鱼器在水面上电鱼,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使用电网之类的大面积电鱼工具,有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则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 电鱼最高可获刑3年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检、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明确,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将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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