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多名少年在莆田一店内强收保护费被捕
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来到福建莆田的十八名少年,年龄最大的1984年出生,最小的1993年出生,如同港剧中所演,肝胆相照,组成团伙对荔城区西天尾镇的游戏机店强行索要保护费,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将该团伙中的十七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岑某、何某、蒙某等十四人。 事先策划 分工明确 今年初,来自贵州黔西南的“老罗”认识了同来从老家前来莆田打工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岑某等人。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同样身在异乡,有着同样的经历和遭遇,便有了些许共同的话题,因此“老罗”和黄某等人越发熟悉,经过互相介绍,贵州老乡的队伍逐渐壮大到十几人。 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异乡打工族的日子愈发艰难。黄某等人便萌生了犯罪的念头。2013年3月的一天,“老罗”、黄某、岑某召集王某、蒙某等十来位老乡共同商量如何“捞钱”,“老罗”和黄某告诉大伙:“我们去游戏机店闹事,让老板拿钱出来给大家一起吃饭。”众人表示同意。于是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进行了详细的分工:有的负责在大门望风,有的负责进店内打砸,有的负责控制店内伙计,黄某和岑某则负责向老板要钱,其余人员负责在旁壮胆助威。 打砸店铺 多次索财 2013年3月9日晚,犯罪嫌疑人黄某、岑某、蒙某、同案人“老罗”一行十五人来到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一游戏机店内,一进店内,黄某等人就纷纷在店里敲砸机器,同时将店里的水往机器上倒。看这架势,伙计老王顿时明白这伙外地人是故意前来闹事,于是上前打听如何解决,犯罪嫌疑人黄某和老罗面带凶相说:“叫你们老板拿点钱过来,给我们兄弟吃饭喝酒”。老王很无奈说无法做主,于是叫来了老板李某。黄某等人便向被害人李某索要每月3000元的保护费,并要求其一次性交纳3万元。犯罪嫌疑人蒙某等人在旁助威:“钱肯定是要拿的,不然你们也开不店”。于是黄某等人带头签写一份保证书,保证只要收取3万元后全年不再闹事。临走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威胁老板李某必须在3月13日前把钱付清,不然要砸店。 第二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岑某着急用钱,再次纠集十一名贵州老乡来到李某的游戏机店,依仗人数优势强行把店内客人赶走并将店门关起来,后因其内部意见不合没要到钱,众人不欢而散。 贼心不死 终落法网 连续两天都没要到钱,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十分恼火,决定给游戏机店的老板一点颜色看看。同月11日中午,由“老罗”黄某、岑某牵头,十八名少年气势汹汹涌进李某的游戏机店内,犯罪嫌疑人蒙某随即将店门关上不许任何人进出。众人围住老板李某,强行索要3万人民币,否则不让其经营,李某深知今日无法逃过这一劫,无奈之下只好答应。被害人李某从店里拿出3万元人民币交与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当即写下内容为“本帮兄弟几人收本店3万,保证本帮兄弟不在本店闹事”的保证书,同行的十八人均在保证书上签字。正当这伙犯罪分子得意之时,在门外守候已久的公安干警破门而入,一举抓获在场的十七名犯罪嫌疑人。 荔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岑某等十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正义网 通讯员 吴舟 陈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