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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6 18:13 吴炳端 程婕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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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实习生 程婕熙)12月16日上午,《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举正值“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标志着莆田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迈入系统化、法治化新阶段,为延续城市文脉、提升文化软实力、服务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围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如何利用”四方面问题,作出了系统规范,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条,分为总则、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风貌管控和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构建全域保护体系 突出莆田特色资源 《条例》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既保护单体建筑,也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针对莆田市兼具山海文化特质与侨乡特色的丰富资源,突出重点保护内容,如兴化府、萝苜田、鱼牙顶历史文化街区,东岩山、广化寺、莆禧古城历史文化风貌区,木兰陂、仙游文庙、南少林寺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湄洲岛、九鲤湖等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以及莆仙戏、妈祖文化等优秀莆仙传统文化和众多涉台涉侨史迹,实现对多元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覆盖与精准保护。 创新保护管理机制 强化刚性约束与灵活施策 《条例》规定了名城各类保护规划、图则的编制主体、编制要求与重点内容,特别强调住建部门需加强业务指导,坚决避免“破坏性保护”。通过建立保护名录制度,运用资源普查和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保护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升了保护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同时,创设了紧急保护措施与预先保护措施,分别应对保护对象价值受损或具有潜在价值但尚未列入名录的情况,体现了保护工作的前瞻性与主动性。此外,《条例》强调在保护中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旨在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将保护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 推动活化合理利用 促进文旅融合与社区共生 《条例》要求政府加强业态策划和产业引导,积极发展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相关业态,以焕新莆田历史名片,重现历史场景,培育区域文化品牌。鼓励依法建立运营平台,促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并通过开展纪念活动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精神。尤为重要的是,《条例》明确鼓励原住居民根据保护要求在原址居住,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经营等活动,体现了保护活态文化、促进社区共生的理念。 汇聚多方专业声音 彰显立法必要性与前瞻性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指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城市发展,推动城市古老风韵和时代活力共存共生的有力举措;是落实保护责任主体职责,破解实践管理难题的积极探索,必将推动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为莆田这座千年古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塑造新优势。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化和旅游管理系副主任屈峰认为,《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莆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有力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融合发展。 据了解,莆田市历史底蕴深厚,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2023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莆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构建系统完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让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城市发展,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条例》。《条例》既突出莆田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强化保护刚性、兼顾传承利用,将成为莆田在“十五五”时期统筹推进文化繁荣、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关键法治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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