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房主不在撬门拆违遭质疑 事发莆田城厢区
房主家的门板被推倒在地 部门:确曾组织强拆 龙桥街道太平社区居委会主任说,田尾新村旧城改造项目确实已启动,项目涉及119户人家,其中的111户已签约,剩下几户一直没能签约。有的住户已搬离了一年多时间,他们对项目迟迟未启动感到不解,也向区里反映了多次。其透露,前些天她确实有到欧先生家里劝说,但拆违的事是由当地政府组织城管等部门实施的,自己并未在场。 城厢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区的拆违行动都是由区“两违办”牵头实施的,城管部门只是配合“两违办”进行统一行动,参与行动的还有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 城厢区“两违办”工作人员林女士表示,由于一线的执法人员都在外面执法,他们暂时无法确认当时现场的执法情况。不过,她已将记者反映的情况汇报给相关领导,并称会对此事展开调查,一旦有了调查结果将及时反馈。 随后,记者也联系上龙桥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其透露,当天确实是他们组织执法队伍强拆的。而关于事先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等问题,其未正面回答,只是表示现在拆违工作是当地的一项工作重点。 律师:明显程序违法 “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和拆除都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相关部门无权强行进入屋内拆违。”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的蔡律师指出,拆违行为必须建立在合法程序的基础上,如果相关部门未履行法定手续下达处理决定,在户主不在家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住户家中拆除违建,在程序上肯定违法。 蔡律师说,一般情况下,发现违章建筑后,行政机关要对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若搭建人拒不自行拆除的,可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享有的权利。之后,才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搭建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这些通知和处罚决定都不能仅以口头告知。“户主还可以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拆违程序违法,并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合法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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