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高速段发生翻车事故 一些车主争着当拍客

pt.fjsen.com 2013-05-14 08:30  陈丽明 王玲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4日讯(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王玲)微博的兴起,让拍客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遇到新鲜事,掏出手机拍下来已经成了许多人的习惯,不过拍照前,还是要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日前,沈海高速莆田段发生一起翻车事故,交警赶到后发现,一些车主竟直接将车停在高速公路上,拿着手机对着事故现场拍照发微博,这么危险的行为让民警捏了一把冷汗。莆田高速交警因此提醒,希望驾驶员安全驾驶。

5月9日中午1时许,在沈海高速莆田段A道2174km+100m处,一辆从莆田开往厦门方向的小车翻倒在路中央。据办案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小车“四脚朝天”地“躺”在路中间,车头和后备厢受损严重,而离此不远的一处护栏也已经变形。现场一名男子满嘴是血,一名女士手指受了点伤。

据驾驶员张女士介绍,他们当时正要从莆田往仙游方向行驶,由于中午时段有点犯困,张女士在经过一个弯道时没有注意,结果车子撞上了护栏,随后翻倒在地。而张女士的丈夫林先生当时正在小车后排休息,事故导致他不慎咬伤了自己的舌头。随后,林先生被送往医院治疗。

办案民警李文佳告诉记者,他们在赶到现场之后发现,竟有许多车辆直接停在事故现场边上,驾驶员掏出手机对着现场不停拍照。这一幕吓得民警赶紧上前劝阻,疏导车辆陆续离开。民警表示,当时事故车辆占用了第二、三车道,处理事故过程中,第一车道也被占用,经过车辆只能从第四车道缓慢行驶。而经过车辆在此时违法停车,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或者二次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